切实提升自然资源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扣支持我区完成“五大任务”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闯新路、进中游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内蒙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记者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采访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
赵大勇表示,《意见》赋予自然资源工作新的要求,自然资源厅严格按照全区重点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跑部进京”力度,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铆足劲头、苦干实干,从以下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提高站位、履职尽责,推动国家支持内蒙古政策意见落地见效。积极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衔接。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00平方公里,其中2023年治理历史遗留矿山40平方公里。全面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稀土等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推进煤炭、煤层气一体化开发利用,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推广兴安盟增减挂钩典型经验做法,2024年全区计划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4万亩,力争达成跨省交易1万亩。实施计划指标与“空心村”整治相挂钩的奖励机制,深入推进“空心村”整治,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胸怀大局、勇挑重担,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修改完善自治区生态修复规划,着力构建“一区两带多廊多点”的总体生态修复格局,留足必要的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组织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和科尔沁草原两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以及黄河“几字弯”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和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两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全面助力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
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当好美丽内蒙古建设的生力军和排头兵。编制实施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严守“三区三线”,将其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确保“十四五”期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5.92万亩。压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探索“第三方治理+综合利用”模式,完善治理恢复基金体制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治理生产矿山260平方公里,其中2023年治理生产矿山120平方公里。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守牢美丽内蒙古建设安全底线。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蒙东振兴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全面落实黑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及“占黑土补黑土”要求,加强蒙东地区黑土耕地保护。精准落实草种和牧草种植地块,全力做好草种业发展用地保障。推动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重点勘查锂、铜、锡、金、铌、钽等国家紧缺和新兴战略性矿产。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加快推动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持续深化“两优”和“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推动“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问题解决,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挖掘潜力、转化优势,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这篇大文章。履行好统筹协调、督办调度、审核监管等职责,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区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建设5万亩、占补平衡项目100万亩。加大与山东、广东、浙江等省份的沟通对接,加强土地指标交易业务培训,争取更多指标实现跨省交易,全力做好经营土地的“好买卖”。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对于符合出让条件的84个区块,有序组织开展出让,尽快把能变现的矿产变现,提高自然资源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